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23日通过,任命:
刘云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洋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娟为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林扬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陈文华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艾莹云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显副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