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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日期: 2015-08-10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刘玉娟 【字体
  

  84日上午,从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传来喜讯,渝水区检察院喜获“三丰收”。该被江西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检工作模式关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获江西省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并记集体二等功,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文宁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2012年以来,渝水区检察院以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培育“优秀基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工程为契机,以“两个抓手”即以检察工作创新和品牌创建为抓手,以“三个强化”即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四个加强”即以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2年来,渝水区检察院立案查办职务犯罪617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011516人,提起公诉12972215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民生检察、执法规范化、侦查信息化、检察文化建设等品牌与亮点特色工作走在全省、全市的行列。其中,该院在省检察院召开的省人大调研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高检院简报刊发了相关经验做法;监所部门探索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做法,得到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加大检察宣传,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的工作经验做法被高检院简报刊发半推广。

  据悉,2012年以来,由于出色的工作,渝水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连续多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连续五届被江西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档案工作被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共获得省市区三级40余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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