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从3月中旬开始,我委对全市城乡学生初升高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界定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我们先后走访了省教育厅、南昌市人大、南昌市教育局、市一中、市四中、新余远方学校,听取了市、区教育局的有关情况汇报,召开了市人大代表专题座谈会,并向省物价局及我省其它的10个设区市进行了电话咨询,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学生初升高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学75所,其中省级重点中学3所(市一中、分宜一中、新钢中学),省级重点建设中学2所(市四中、渝水一中)。几年来,这五所中学招收高中新生的情况是:分宜一中招收本县的城乡学生,新钢中学招收本公司职工的子女,渝水一中招收区属各乡镇的学生,以上三所学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招生。市一中、市四中则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统招指标(各为500名,400名)中分别拨200名和150名给渝水区教育局,招收农村学生,以2003年市一中、市四中初升高统招生录取情况为例:(见下表) 2003年市一中、市四中初升高统招生录取情况表 学校项目 市一中 市四中 实招人数 1007 813 统招生人数 507 413 城区统招生录取分数/人数 520/301 520/260 农村统招生录取分数/人数 536/206 536/153 在城乡统招生录取分之间未被录取的农村学生数 315 由上表可以看出,农村学生初升高重点中学(一中、四中)录取分高于城市学生,出现分数线双轨制情况。 农村学生初升高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高于城市学生的情况,从复市以来就存在,最高时相差60分之多。这种现象之所以能长期存在,一是认为渝水区是农业大区,70%以上是农业人口,如果不限定乡镇学生招生名额,而实行统一录取线,会给市本级财政带来一定压力。二是认为实行城乡学生统一录取线,渝水区的高分学生将几乎被市里录走,对渝水区各中学的办学会带来一定影响。三是为了照顾城市孩子,减轻城市学生升学压力。 二、取消初升高重点中学城乡学生录取分数线双轨制的依据 农村学生初升高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高于城市学生的现象,是对农民的歧视和不公平,不符合“三个代表”要求,违反了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不利于我市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全市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应予以纠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2、中央一再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使农村彻底改变面貌,让农民尽快脱贫致富,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扶助,应坚决改变对农村学生的教育歧视,切实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让城乡的孩子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3、据了解,我市的这种初升高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双轨制的情况属“新余现象”,全省其它的设区市学生初升高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不分城乡,统一分数线录龋这种“新余现象”与我市提出的要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不相适应。 三、建议 1、从今年起,初升高重点中学对城乡学生实行统一录取分数线。 2、增加统招生指标,缓冲对城市学生升学的冲击。我市一中、四中已经至少连续三年未增加统招生指标,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今年应较大幅度增加统招生名额,让更多的城乡学生享受优质高中教育。 3、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把握好学籍管理、监考、评卷等初升高录取的重要关口,有效堵塞学籍卡管理漏洞,严肃考风,公正评卷,确保初升高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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