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高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尚伟、张柱根、邹永清、涂群、马小红,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黎兵根出席。副市长徐绍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熊春安、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应到38人,实到3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我市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期目标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调整我市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期目标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我市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期目标的决议(草案)》;审议通过《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意见(草案)》;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九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议案规定(草案);审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名单(草案),决定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高平主持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黎兵根宣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意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