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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礼和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主持讲话
日期: 2015-01-04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渝水区人大 敖小雄整理 【字体

  

 

  (2014年12月15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上午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强卫书记、心社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上午后半段与下午前半段大家就贯彻实施省委《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强卫书记、心社省长讲话进行了热烈而又深入的分组讨论。现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莫建成同志作总结讲话,大家欢迎! 

  …………

  同志们,刚才,建成同志总结了本次会议的突出特点和主要收获,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省委《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他的讲话和强卫书记、心社省长的讲话既一脉相承,又各有侧重。三位领导的讲话通篇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充分表达了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共同发出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响亮号召,合力掀开了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崭新篇章,对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开展新实践,推进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我着重从贯彻落实省委《意见》以及强卫书记、心社省长和建成常务副省长的讲话精神,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认识。 

  一、坚定不移地探索坚持党的领导在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中的实现形式 

  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民族的选择。也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确保国家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当前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故意歪曲、丑化党的领导,或鼓吹所谓的“宪政治国论”;或炒作“党大还是法大”,或聒噪“党性还是人民性”,其实质是要反对和否定党的领导。对此,我们必须针锋相对地予以反对,决不能听之任之,麻木不仁。在中国这样人口众多,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必须有统一的意志,才能坚决地向前推进。如果离开了党的领导,治国理政就会失去魂魄,强国富民就找不到出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到头来只会把中国引向一盘散沙,陷入动乱和崩溃。 

  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要原则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执政的实质,就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也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高度一致性。可以说,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全部工作的核心,也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不会迷失方向。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围绕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当前,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落实到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党的十八大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明确了目标,创造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加快,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势必提上议事日程。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创新发展人大工作拓展了新的领域和空间,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反之,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也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保障和坚强支撑。一定意义上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之日,就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之时。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方方面面。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得含糊和偏离。 

  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 

  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首次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的行动指南,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还专门出台了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具体部署。习近平同志也反复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卫书记在刚刚结束的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上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作为立法主导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单纯追求立法的数量,也不片面强调完备的法律体系,更不允许以立法的形式固化部门利益,而是坚持“立法为民”,多为人民群众立良法,立切实管用的法,通过良法实现善治,通过善治强化法治观念。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通过并颁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推动医患纠纷处理步入法治化轨道。条例实施的效果较为明显,据统计,实施条例以来全省医疗纠纷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并实现了7月份以来零发生,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也引来《人民日报》等媒体高度关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立法,立法前、中、后全方位公开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扩大公民有序参与,让立法步入“阳光之下”。 

  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自身依法履职行为使各级干部“信仰法治、敬畏法治、坚守法治、厉行法治”。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切实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并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三、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目前,社会上对人大工作创新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说,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强,能不能创新?人大工作不外乎按照法定职权开展,要不要创新?人大工作涉及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性强,创新难度大,敢不敢创新?对这些认识如不加以澄清,将对人大工作带来消极影响。应当看到,人大工作的创新,并非对法律和程序的背离,而是创新性地探求更好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始终保持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生机与活力,更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本身就是一次次冲破利益的藩篱,进行自我革新和改造的过程。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进一步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是今后人大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这一创新发展也只能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为指引,离开了这一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势必一事无成。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创新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探索。在强化人大工作公开性方面,专题询问实行电视、网络同步问政直播,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推动监督方式多样化方面,在运用视察和审议等常规监督方式基础上,尝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提请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在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方面,首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重点建议案,提出的7件建议,有4件列为全国人大重点办理建议,得到中央有关部委高度重视,有效推动了所提建议要求的落实。 

  创新是一切事物发展的不竭动力。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任务,注重保持思想的新鲜度,切实解决思想观念不解放、工作方式不适应、履职能力不到位的问题,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不断形成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新常态。实际工作中,如何让“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的法治思想成为全民信仰?如何更好地为实现善治制定良法,充分释放法治所蕴含的治理能量?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使监督不再“走过场”?如何强化代表履职意识,让代表身份实现从“荣誉称号”到“法定职责”的转换?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和发展。 

  对“一府两院”依法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交给人大的重要职责。但除了在监督之中注重方式的创新、提高监督实效之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要注意寓服务和支持于监督之中。即一方面要讲监督,另一方面要讲服务,离开了服务的监督难于持久,纯粹单方面的监督更容易偏颇。要从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合力来更新观念,从形式上的创新与制度上的创新相结合,寻求监督工作的新突破。今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就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这既是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也是给予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四、既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建设,又要重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并告诫我们“要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诚然,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大工作与党的性质和宗旨完全一致,只有一切权力交给人民,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有最牢靠的保证。 

  然而,与此格格不入的是,有极少数干部认为人大工作碍手碍脚,人大监督捆住了手脚,因而对人大工作不痛不痒,对人大监督漠不关心,看不到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没感受到人大监督实际上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由此,建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从积极营造外部环境和着力完善内部构造两方面双管齐下,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更好条件。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着眼于“今天为人大,明日为自身,终归为人民”来考虑,立足长远,从大局上来支持人大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适当考虑人大的需要,加大人大体制机制、机构设置、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力度,真正为人大工作排忧解难。要注重人大干部培养,逐步提高人大专职委员比重。同时,要按照省委《意见》要求,“把人大机关干部培养、交流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人大机关与党政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人大干部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股力量,他们具有较强的宪法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让人大机关与党政机关和市县之间的干部流动起来,对各方面都有益处。 

  做好人大工作,领导关心、重视和支持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人大代表是经过基层层层选举上来的,他们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力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注重增强履职操作力,真正做到为民代言,为民谋利,取信于民。要引导代表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围绕大局来谋划、推动和落实各项中心工作,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径和抓手,使人大工作既出凝聚力,也出生产力。同时,要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智慧,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提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素质的关键是要组织学习。当前,尤其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来武装头脑。 

  同志们,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责任,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谓生逢其时,当尽所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挑起历史赋予的责任,不负人民寄予的厚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留下人大工作人不懈探寻的足迹,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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