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人都明白谁之过,为何只有物业公司不明白?
前些天,我向本网站写了此投诉,刚又看到本网公布的你们针对此投诉的讨论。我也想和你们好好探讨探讨,没有责怪你们的意思,唯愿能使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早日步入正轨,让我们市民的血汗钱得到应有的服务质量。
首先感谢您们也来参与讨论!我细读了你们讨论的内容,大多数问题说得很好,很中肯。当然,也有些问题我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我能代全市市民的话,我一定会给你们鞠个躬,向你们表示谢意。我不知道你们是哪一家公司的,但愿你们的服务质量确实做得问心无愧,住户会满意。如果是这样,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就有望了,到那时,新余人民会发自内地谢谢你们所作出的贡献。
据我了解,平时市民在说到物业管理质量方面做得相对较好的,肯定最多的声音还要算“北湖星城”。首先我在此声名我并没有给该家物业公司做宣传的意思,我更不知道是哪家公司在为此小区服务,只是说事而已。我也专门到现场去了解过,的确有道理。主要情况是:1. 此小区绿化率很高,车位很有限,可他们管理得紧紧有条,一般不会出现象我们小区那样,基本上每天早上都会岀现业主车库内的车因门口乱停而出不来,与物管大喊大叫的现象。2. 非住户、车辆进出保安会前去询问,也有保安巡逻。3. 小区绿化面积很大,花草长势不错,修剪不错。4. 卫生也不错,惊奇的是每个单元楼梯周围的墙上全部重新粉刷过,不象大多数小区以前住户在装修过程中对墙面的破坏和脏物依然存在。5. 消防设备是全的。6. 晚上灯是亮的。
我认为主要原因是:
1. 随着如今信息飞猛发展,市民外出打工的增多,人才流动的加大,对大城市的方方面面的关注等影响,素质提高了,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而己。谁也不想自己花了钱买个半成品吧?到底是谁错了?假如你到家俱厂定做一套家具,钱全付了,可家具厂始终未按合同执行,迟迟收不到货,你有何感想?按你的意思顾客就应该不能有任何使经销商不高兴的言行,更不应走法律程序,对吧?就算傻子也会知道东西买卖的根本规则,这是人的本性啊!你们不要搞错了到底谁是主,你们可知道?你们可以想象公司员工和老板为我们现在所谈论的这类问题而闹不和的结果吗?很简单两个字“开除”。物业公司是我们雇的啊,再说我们住户也是有礼在先的呀!业主在收房时都预交了一年的物管费呀(按规定是不允许的,请参阅我市物业管理规定),可物业没按规定尽好义务,然后才会出现业主质问物业的情况。矛盾便岀现了,越积越深,最终就会造成业主因此而不交物管费的现象,不交物业费你们就给住户定个可笑的罪名“素质差”,现在总该明白了这“素质差”这三个字最适合谁了吧?而公司收不到费就无法运转,再后来就会象名字非常好听的“格林小镇”小区那样的悲惨结果,有机会你们去格林小镇学习一下最好。
2. 你说到的宣传没到位,我认为你说得不对,我认为服务质量就是最好的宣传。我从来没听说北湖星城的物业公司到处宣传其服务质量做得多好,不但本小区的住户感受到了,很多小区以外的市民也感受到了。你换位思考看看,连住户最基本的要求----安全都给不了,消防设备没有、小区应急发电机无人维护、监控系统几乎是摆设,还谈何质量?两个字“忽悠”。
3. 有一次,我在一政府有关部门办事,我顺便问了小区物业费的标准是根据什??而定的?说“肯定是物业公司当初在向物价审批部门所承诺的服务范围及质量而定的呀。”可当我看到我们小区的服务范围时,细对照一下,太吓人。你说你们的服务好,如果你们可以将物价局给你们定的你们小区详细的服务范围及标准在小区醒目处永久性公布,我就服你。
4. 你说到的物业费太低,更没道理。物价部门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而制定的,毫无怀疑。首先你作为物业公司有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你们内心希望的越高越好,服务质量越低越好,对吧?傻瓜都能想到。可是你们想错了,如今法制社会了,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不现实啊。请不要将往户想象得太傻,你们早该觉醒了!
5. 我一般不太相信所谓的检查验收的结果,因为地球人都知道有关部门为有个好的检查结果,让上级满意,都会预生通知你们作好充分准备的,哪怕平时做得非常不堪一击,这时也会使出吃奶的力气来应对检查的,万一再不行就使用你们的看家本领“攻关”,为的是想得到一个好的名次。
6. 你说要改变此现象难度很大,我认为你又错了。只要领导真正重视,主管部门就一定会重视,心里装着老百姓,认真地按规定办事就很好解决。
7. 你说到的物业管理费按质论价的问题,如果不变异的话,确实很好。如果这个“裁判员”被物业公司攻关成功,裁判的结果就会变,吃亏的不还是住户吗?我相信没有良心,就什么好事都难做好。
谢谢市人大领导对市民的关心!
一位相信党、相信好人终有好报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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